近期,银监会对违规揽储行为再出重拳,对于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具有威慑作用。明确提出“要从源头上防治违规揽储行为”,也让市场对监管层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充满期待。
事实上,这不是监管层首次对违规揽储行为做出警示。
在金融业改革之初,高息揽储曾一度肆虐,给早期的金融机构和市场留下深刻烙印。此时,央行下发《关于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送礼等各种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进入新世纪后,少数银行理财产品转化为准储蓄存款产品,给市场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为此,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今年以来,违规揽储现象再次抬头,给监管层现行考核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通报上述违规揽储行为时明确表示,要从源头上防治违规揽储行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以存贷款时点规模为核心的传统考核方式,建立“风险与约束相称、激励与问责平衡、当前与长远兼顾”的激励机制。这也被市场视为监管层正着力从源头上根治“违规揽储”这一市场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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