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马建敏)记者今天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10日起,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包括生活用气、学校用气、非营利性福利机构用气)由现行每立方米2.2元上调为2.4元。对特困群体生活用气价格予以优惠,继续执行每立方米2.2元的价格。
据测算,这次顺价调整后,居民按每月每户生活用气18立方米计算,每月将多支出3.6元,每年多支出43元。
这次还确定居民利用天然气采暖的价格与生活用气同价,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4元标准。据了解,周边及省内同一管输线内的邯郸、保定、邢台的采暖用气也实行与居民用气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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