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望实现
解振华说,为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资源,经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有望实现。
解振华说,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在“十一五”前四年(2006-2009),我国在结构节能方面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其中包括淘汰小火电机组6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871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相当于形成了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能力。
今年我国还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将再形成1600万吨标煤的节能量。其中,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的任务已经完成。
为推进完成节能减排,在“十一五”前四年,中央财政和预算投资1285亿元用于节能环保工程,今年还要投入833亿元。解振华强调,中央财政投入的2000多亿资金只占全国节能环保总投资的10%-15%,这说明我国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合理分配“十二五”减排指标
解振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十一五”指标分配有些问题。有关部门准备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上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十二五”能源强度指标的分配。
他表示,个别地区为完成节能减排指标限制居民用电的问题时作上述表态的。河北省已经纠正相关县的做法。
据解振华介绍,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在向各地分解的时候考虑了各地发展的情况,比如海南省经济总量低,当时节能的目标只分配了12%,有些西部地区分配了15%。“有些资源性的大省潜力比较大,我们确定为20%,最大的达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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