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对外公布:历经8年的艰难诉讼,我国环保领域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晶源”)诉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富士”)和美资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电业”)专利侵权案胜诉已9个月,但判决至今未获执行。
武汉晶源负责人感慨:“企业坚持自主创新,维权之路为何如此难?”
提供专利支持遭联合侵权
武汉晶源是我国首家二氧化硫减排专业企业,其以天然海水实现硫减排的一项发明专利于1999年获得专利授权。这项新技术解决了低成本减排二氧化硫的关键技术问题,如在我国沿海电厂推广应用,将比进口的传统脱硫方法减少成本2/3。
据武汉晶源负责人介绍,1997年,华阳电业发现采用日本富士的镁法脱硫工艺,成本高且存在环保问题,其独资32亿美金的大型火电厂项目不能开工建设。在获得武汉晶源的“海水法”脱硫技术后,华阳电业和日本富士顺利脱困。
但是,2000年初,华阳电业在项目建成后宣布,其脱硫采用的是日本富士和欧美国家的现有工艺,否认采用中国技术。
由于这是我国首例大型(单机600MW)火电脱硫工程,华阳电业的否认和误导,在当时国际竞争激烈的我国火电脱硫市场,立刻造成“中国没有火电脱硫核心技术而必须依赖外国”的社会影响,直接促成了随后出现的全行业外国技术垄断局面,形成“脱硫整套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从国外引进”的行业现象。发展到后来,武汉晶源竟被要求必须得到日本富士等外国公司的“授权”,否则不得参与国内工程投标,导致武汉晶源丧失大量国内、国际脱硫市场,经济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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