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4S店坑害消费者,丰田面临在华首张罚单
针对汽车消费市场日益增多的消费投诉纠纷,浙江省工商机关今年3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汽车配件质量问题、商业贿赂、加价提车等违法行为。
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区分局在今年4月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从2008年8月开始,杭州金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浙江广丰通田汽车有限公司及杭州东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等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的汽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都由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独家垄断。而丰田金融则向上述三家经销商以“手续费”或“服务费”等名义给付财物,从而获得消费贷款业务。
江干分局经检处执法人员诸洪莹介绍说,从2008年8月截至2010年4月,丰田金融总计向三家汽车4S店给付“手续费”或“服务费”70640.99元,总计获得消费者实际还款利息757609.23元。去除应交营业税金等,丰田金融共获利426352.33元。
执法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丰田金融的行为属商业贿赂,拟做出没收42万余元违法所得、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涉案的3家4S店还在立案调查中,工商部门尚未做出处罚认定。
揭开丰田金融的“套利陷阱”
据了解,丰田金融的汽车消费一年期贷款利息高达10-13%,而四大国有银行的同类贷款利息不到7%。按一辆中档汽车15万元购车款,首付5万、一年期贷款10万元计,消费者向四大国有银行贷款仅需支付7000元左右的利息,而从丰田金融贷款则需支付10000元至13000元利息。利息的4.5%,丰田金融则作为好处费返还给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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