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陈晓先生没有履行好信托责任,没有站在股东立场上来做股权激励方案,而是出于某种个人目的。陈晓先生作为董事会主席只是代理股东行使这个权利(进行股权激励),但是否需要多听取员工和股东的意见呢?
第三,5月11日,在大股东否决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对贝恩三位非执行董事人选的提案之后,陈晓当晚就临时委任了这三位被否决的董事人选。虽然董事局有权利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却没有权利否决股东大会的决议。
大股东出事以后,一直希望能有大股东的代表进入董事局,对公司行使管理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是一直没有得到陈晓先生的回应,他非常不恰当的做法就是 “去黄光裕化”——大股东有大股东的权利,难道因为大股东有刑事案件就剥夺了大股东的其他权利?
香港投资者最关心决议案缘由
NBD:据了解,此前您已经到香港同投资者沟通过,您与哪些投资者有过沟通?他们对于您的拜访持什么样的态度?
邹晓春:我今年已经去过香港很多次了。出于对其他股东和投资者的尊重,具体的情况不方便透露。股东投谁的票,我觉得这是他们自己决定的事情,我相信他们会在“9.28”做出正确的选择。
NBD:投资者最关心哪些问题?
邹晓春: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是,这次大股东提出5项决议案的主要原因。我们将向投资者解释其中的缘由,分析各方利弊,与投资者探讨公司未来如何发展最好,大股东方面可以提供哪些资源给上市公司,比如未上市门店等,而陈晓可以给上市公司带来什么?
另一个方面,国美虽然发展了,但是在陈晓的带领下发展放缓了,现在,苏宁无论是在门店规模还是盈利能力上都在追赶国美,这样下去,国美很快会被苏宁超越,这对公司非常不利,投资者非常希望听到我们对未来国美发展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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