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位居36个大中城市第26位
本报讯 (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刘银玲)7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2.5%,涨幅较6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6%,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2.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8%。1-7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
受国家收储政策影响,7月份,石市猪肉价格回升速度加快。加之天气炎热,蛋鸡的产蛋率明显下降,鲜鸡蛋价格上涨明显,7月份猪肉、鸡蛋价格环比继续上涨,涨幅分别为15.1%和3.8%。此外,受季节影响,鲜菜价格止降转升,环比上升9.2%,三种因素共同推动价格总水平环比涨幅达到0.1%。
除食品类外,其他七大类价格二升四降一持平。其中,烟酒及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分别上涨0.2%、0.1%。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1.7%、0.3%、0.1%、0.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消费价格处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9%,石市在36个大中城市由高向低排序中位居26位,处于中下游。与周边城市相比,高于太原市1.0个百分点,低于济南市0.6个百分点,与郑州市持平。从省内情况看,6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石市在省内11市位居第8位。低于唐山市0.2个百分点,低于保定市1.1个百分点,,低于邯郸市1.3个百分点,高于承德市0.2个百分点。
统计部门分析认为,当前,尽管猪肉价格环比上升较多,但其平均价格远远低于2008年的最高点,只是接近去年同期水平,从同比来看,猪肉价格的升幅较低,对进一步推升价格总水平的作用有限。但是也应看到,虽然我国的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频发的恶劣天气,对粮食生产造成的影响及国际粮价的上涨,助长了人们对粮价的涨价预期。一粮带百价,粮价稳则百价稳。生产、交通运输成本上升,加之用工成本的增加,都将带动价格总水平的上涨,未来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
统计部门预计,今年后几个月,随着翘尾影响的逐渐减弱,基期水平的提高,石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在一个合理区间内温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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