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驻京办、石家庄驻京联络处等保留
本报讯(记者 杨琨 实习生 刘晓颖)昨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和规范河北省各级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的管理,河北日前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保留石家庄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撤销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置的驻北京办事机构。
河北撤销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驻北京办事机构;撤销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驻北京办事机构;撤销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置的驻北京办事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原驻北京联络处划为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内设机构。
保留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保留石家庄、衡水、保定、沧州、唐山、邢台、邯郸、张家口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撤销承德市政府、廊坊市政府和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北京联络处,同时申报秦皇岛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河北省要求,除省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和经省政府核准的设区市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按照规定保留外,其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北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北京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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