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领导将三年一审
将大大缩短审计周期;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望建立
北京市国资委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国企负责人,除了此前的离任审计外,还将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所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此前审计频次偏低
此前,北京对国企负责人实施“凡离职必审,凡退出必审”,即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以及企业退出一级层面管理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只有当国企负责人职位有变或企业管理层级有变时,才会出现审计介入。由于许多国企负责人在岗数年甚至十多年,审计频次偏低。
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促进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北京市国资委此次推出新的“三年一审计”的规定,将使国企负责人接受审计的周期大大缩短。
审计结果将纳入业绩考核
市国资委表示,此举可以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将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相关人员经济责任,不得兑现离任企业负责人的延期绩效年薪。
同时,要把审计结果与相关人员选拔、任用、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业绩考核、奖惩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纳入企业人员管理(廉政)档案。企业还应当积极探索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借助企业简报等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审计结果。 (记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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