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瑞江 记者赵红梅)根据海蜇资源状况,河北省经与天津市渔政部门协商,确定今年河北、天津海域的海蜇开捕时间为7月27日15时,这标志着河北省进入海蜇捕捞期。
眼下,持有《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正在海上有序地捕捞作业。据唐山市丰南区渔民反映,今年海蜇资源情况较好,单潮单船青蜇最高产量可达500余公斤,收购价10元/公斤,野生海蜇比例大。
为保护好、利用好海蜇资源,我省采取了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实行专项特许捕捞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