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房间客厅内,来自全国4个省的12台POS机整齐地排放着,仅一年时间,这12台POS在3名“职业刷卡套现人”苦心经营下,竟刷出超过亿元的现金。
7月16日,随着现年31岁的彭阿民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抓捕,这个以POS机充当“职业刷卡套现人”的犯罪团伙被警方摧毁。
三嫌疑人一年套取现金超亿元
今年6月初,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发现:有人竟在泉州当地的一家媒体上刊登刷卡套取现金广告。
“我想用信用卡刷卡取现,手续费是多少?”以咨询为名,民警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
“刷取现金越少手续费越多,现金越多手续费比例越低,大概在0.8%至2%之间。”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后,民警决定现场侦查。
对方提供的刷卡套取现金地点在泉州中心城区的高档住宅内,民警发现在不足30平方米的客厅内,竟排有12台POS机,房间内的2女1男刚想开溜便被民警控制。
据年仅29岁的陈依稀交代,大学毕业后,听人介绍申请银行POS机帮客户套取现金,从中赚取手续费差价是个很好的赚钱方法。因为银行POS机刷卡每笔手续费最高不超过50元,而用POS机刷卡套现手续费可收0.8%至2%,她把“就业”瞄上了利用银行卡“套取现金”的轻松活上。小自己两岁的妹妹陈依梅大学毕业后没工作,于是被她留在了身边。而来自福建龙岩市的大学毕业生彭阿民很快也加入这种轻松的赚钱门路。
陈依稀先后以本人、朋友和母亲等人的名字,分别向广东、贵州、内蒙古及福建四省的商业银行申请POS机共12台,而后租住在泉州中心城区某高档住宅区801室,将其中一间客厅作为“工作间”,从事非法刷卡套现业务。由陈依稀负责申请或寻租银行POS机、彭阿民负责到银行取现金给客户,而陈依梅则给客户套刷信用卡、记账。
为了扩大“业务”,他们还在泉州当地一家发行量超10万份的媒体上刊登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的广告(即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信用卡持卡人非法套取现金)。警方查明,仅陈依稀等人以遵义市年发家具经营部的工商银行POS机,在不足6个月时间里,就非法套现6820011.40元人民币。从去年到今年案发,她们共套取现金达1亿余元。警方在现场查扣银行卡101张及刷卡消费凭证27卷。陈依稀等3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陈依稀因喂乳未满一周岁婴儿变更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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