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特色街区经营的业户,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随到随办;鼓励、支持商家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字号
本报讯(记者王峻峰)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了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市财政将安排1300万元引导资金,根据夜消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规模、投资额以及总体效果等验收考核情况,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管理部门给予奖励。《意见》规定,工商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证照的办理发放工作。对在特色街区经营的业户,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随到随办,还可由负责夜市经营的单位统一办证。工信、建设、城管、水务、电业等部门负责水、电、气(蒸汽、天然气)管理工作,特色街区、夜市办理电力、水管网、气网建设改造时只收取工程费用,免收其他配套费。卫生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要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免除卫生审查验收费、办证费,免收培训费。
《意见》指出,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夜消费集中区域的夜景亮化工作,鼓励、支持商家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字号。对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特色街区、夜市放宽其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的审批条件,活跃商业气氛,丰富市民生活。
根据《意见》,文化部门负责做好夜间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延长文化场所营业时间,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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