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宝芝)昨日,市政府出台了夜消费特色街区和夜市的建设标准。要求13条特色街区风格要独特,在街区入口或显要位置要有体现街区综合性能的“街标”,街道整体建筑设计、照明和人文景观等应符合其主营业态特点。
按照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原则,我市确定了在市区重点打造13条夜消费特色街区、夜市,其中商业街区3条、饮食街区2条、休闲街区2条、酒吧街区1条、民俗文化街区1条、夜市4个。
根据石家庄城市发展规模,特色街区可分地上、地下两种形式,建设长度在300-1000米之间,店面高度为1-2层,局部主力店铺可达3-4层。街区路面要采用防滑建筑材料铺设,街区内以步行街和单行道为主,实现无障碍通行。商户店招、店牌设计既要做到整齐划一,又要体现其业态特点和经营风格。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这一标准,餐饮、酒吧、休闲娱乐特色街区整体设计应融古典式、现代式建筑风格于一体。购物、旅游、民俗文化特色街区,整体设计要富含城市发展历史文化底蕴,既要体现城市的历史变迁,又要体现城市的民间文化风情。饮食文化、风味小吃特色街区整体设计要富含艺术韵律、体现民族风情,既能展现我市的饮食文化特色,又能充分展示中华饮食文化的渊源。
在夜市建设上,要求按照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以及不损坏道路、广场和现有设施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夜市经营时间以夜间为主,建设规模应控制在300—500米左右。可设置餐饮区、百货区、游戏娱乐区等,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实现多种经营,方便市民消费。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摊撤街清,保证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