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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IPO第一高价股"海普瑞遭股民投诉 涉嫌虚假陈述
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0/6/3 1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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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第一高价股”海普瑞麻烦不断。虽然上市不足一个月时间,却先后遭到多家媒体质疑,昨天,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当天他已受一位马姓投资者的委托,上书证监会,请求对海普瑞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陈述一事予以严查,并赔偿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昙花一现,股价首日登顶后接连暴跌

    这家总部位于深圳、主要生产和出口肝素钠原料药的公司,上市之初的表现完全可用“惊艳”二字来形容:2010年4月26日海普瑞公司股票网上发行,发行价148元/股,创下A股IPO第一高价股纪录;2010年5月6日海普瑞公司股票上市,上市首日股价一度攀升至188元,较发行价上涨2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锂一夜之间成为中国首富。

    然而,好景不长。5月10日海普瑞就被迫走下高价股神坛,短命“破发”。5月12日,更是迎来一轮暴跌,跌幅超5%。连跌三日的海普瑞,在5月13日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6%,当日海普瑞被停牌1小时。

    信息质疑,澄清公告难消公众疑虑

    5月14日,一篇名为《FDA证实海普瑞陈述存漏洞:从没给企业认证》旋即将刚刚暴跌的海普瑞再次推到风口浪尖,该报道引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言人瑞雷的观点,称FDA不给企业认证,海普瑞获得的是第二类许可(原料药那一类),这不是任何形式的认证。随即,5月14日晚间,海普瑞发布澄清公告,5月17日,海普瑞在深圳召开媒体交流会,公司董事长李锂亲自公开释疑,详解打入美国市场的全过程,并坚称,FDA认证仍旧是国内唯一。

    然而,这场漩涡却并没有因本次释疑而停止,一篇题为《海普瑞“神话”的财务哑谜》的报道再次质疑海普瑞2009年可能存在虚增收入并夸大公司利润的情形。这让焦头烂额的海普瑞“雪上加霜”,5月25日,海普瑞二度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存在虚增收入,并且不存在夸大利润的情况”。海普瑞的两次澄清公告并没有消除投资者的疑虑,一位马姓投资者已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向证监会提出申请,要求严查海普瑞是否存在虚假陈述问题。

    股民上书,请求证监会严查海普瑞

    记者昨天从马某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处看到了这份名为“关于请求证监会查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申请书》”。《申请书》中表示,海普瑞在《招股说明书》的“发行人概述”、“主营业务及变化”等部分,六次提及该公司是“我国唯一获得美国FDA认证的企业”,这与事实不符。国内另有一家公司——山东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自己获得了美国FDA认证,该公司在其官方网站“质量体系”一栏上表示:“公司肝素钠产品于2009年2月接受了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FDA)近4天的GMP检查。公司以零缺陷通过了现场检查。”此事在权威机构——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官方网站也有记载,这表明海普瑞自称是“我国唯一获得美国FDA认证的企业”不符合事实。

    该申请书还引用FDA官员瑞雷、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徐康生、第一财经研究院医药行业研究员黄丁毅的证言,称海普瑞公司并非是“国内唯一FDA认证”。此外,该申请书还认为,海普瑞在其5月14日的《澄清公告》中只介绍了FDA的认证程序以及海普瑞的认证过程,“最多只能证明海普瑞的肝纳素经过FDA的上述检查程序,但这不能证明其他中国企业没有经过该程序的检验,更不能证明海普瑞是国内唯一获得FDA认证的企业”。

    为此,该申请书代理律师张远忠表示,海普瑞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因此,请求证监会对海普瑞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证监会认定海普瑞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可起诉,要求海普瑞赔偿投资损失。”

责任编辑:cpr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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