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确认个人开网店无需执照,而实名注册也完全免费。其实,对于多数网店店主来说,他们并不反对实名制,恰恰相反,只要是试图在网络上长久经营的店主,往往比较欢迎实名制,因为电子商务网站实行了信用评价机制,实名制反而有利于增加卖家的信用。
事实也如此,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上,实名制的卖家不计其数,某些著名电子商务网站早已实名之。既然如此,这一消息为何还是引起反响呢?原因不在于要求实名制,而在于工商总局的这一新办法并未规定开网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而开网店是否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这一问题的争议可谓由来已久。两年前北京市工商局曾经出台规定要求网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这一规定遭到网店店主们的强力反对,一方面,办理营业执照本身就比较麻烦,另一方面,办理营业执照很有可能就是征收营业税的前兆。而对于多数网店来说,养活自己都不容易,哪里还愿意再负担营业税呢?
我们看到,每一种新兴经济力量崛起时,政府的力量总是试图进入。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商业模式,改变了传统交易的形态,必然就让传统的“商业—税收”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关系出现新的变化。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网店的交易额不断扩大,政府突然意识到这是税收没有伸到的领域,于是很自然地想要采取措施了。问题就在于这个“很自然”。之所以网店是否要征收营业税存在争论,正因为很多人“很自然”地认为,这是经营性活动,政府征税理所当然。但这个理所当然忽略了税收体现出来的政府与经营者的关系。须知,交税虽然是每个经营者的义务,但是同时也有一个征税的边界,国家收受税收除了调节收入分配外主要用来管理公共事务,如果某一种税收对于这两者都没有特别大的关系,那么税收就可能起到副作用,比如增加商品成本、降低经营者的积极性。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他们所惧怕的可能不仅是税收,办营业执照本身就够他们头疼的了。办执照,这一道看上去很自然的政府程序成为中国个体经济的一个重要门槛。
我们知道,电子商务一个重要的优势在于将现实交易虚拟化,从而节省大量交易成本。经常网上购物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经验,网上购物相对商场购物便宜许多,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的加强,网络交易也越来越正规,欺骗性交易总体下降。卖方开网店省去了开实体店的经济成本,买方省去了到实体店买东西的时间成本,这对双方不都是件好事儿么?对所谓的市场经济,正是需要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让经济流动更自由,市场交易才能更有效率。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开网店无需执照是顺应经济规律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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