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硕强)“才输了四天液,医药费就已经一千多元了,医院床位紧张,住不了院,每天光打车来回就得一百多元。”来自石家庄藁城的一岁半患儿王子涵被诊断为手足口病,由奶奶带着在省儿童医院输液。据孩子的奶奶介绍,孩子的父亲在外打工,她和孩子的爷爷以务农为主,这次治病如果花几千元家里还能承受,如果上万,筹措起来会比较困难。据了解,随着今年手足口病和麻疹疫情蔓延,一些重症患儿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医疗负担。虽然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但还有许多家庭,要么在医疗保险报销之前很难筹措医疗费用,要么使用一些特效药不在医保范围,而这一状况事实上在许多疾病治疗过程中几乎普遍存在。对此,有人呼吁应该像发展住房贷款、助学贷款一样,发展医疗贷款。
记者致电我省多家银行时发现,医疗贷款对银行业人士仍很陌生,大多数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据了解,1999年下半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和本地的3家医院签订协议,为在这三家医院眼科治疗中心接受治疗的患者提供医疗消费贷款,然而两年内只贷出5笔共7.9万元。同年,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也开展了医疗贷款业务,当年天津发放的第一笔贷款是1.8万元,可是之后再也没有贷出去其他医疗贷款。2003年,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同仁医院合作,推出一项名为“健康关爱”的医疗贷款项目,结果也是不了了之。目前,这几家银行中,深圳发展银行尚未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而浦发和交行虽然在我省有机构,但是这一项业务却从未被允许在我省开展过。
在记者调查中,只有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个人消费信贷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推出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中,医疗费用支出的确是其中一项,但是从未接到过客户的申请,他们自己也从未主动营销过。他认为,这一贷款业务如果真正实施起来,目前还有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我们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以房产作抵押的。”他说,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去贷款治病,风险问题是医疗贷款业务开展的最大障碍。
既然对于银行来讲风险较大,那么能不能将医疗贷款与医疗保险相结合,既能满足资金紧缺时的需求,又能够分散风险?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社会保险已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在此基础上,商业医疗保险应当作为补充将社会保险不能负担的部分分担一些,而在保险报销之前的资金筹措,应当由医疗贷款发挥作用,正如住房贷款和助学贷款改变了我们传统的“东家借、西家凑”的筹钱方式。但也有不同意见者表示,看病都是“急等着用钱”,但是抵押贷款不管是用于什么,从审批到贷款发放都需要一个周期,难以救急。
从记者调查看,目前金融机构开办并发展医疗贷款还有相当困难,但无论是金融界还是消费者都承认,这方面的需求是存在的,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征信体系不断完善,随着银行业务改革不断深化,医疗贷款应当像信用卡一样走入我们的消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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