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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新版国内旅游合同 本月在石实施
来源:燕赵晚报 更新时间:2010/5/7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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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翟开矿)市民报名参团旅游,购物的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等都将明明白白地写在出发前的旅游合同上,而不再模模糊糊、模棱两可。

  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旅游局了解到,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全新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将于5月中下旬起在石家庄实施。

  石家庄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健表示,届时,旅游市场将更加规范,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将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新规 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天数一半

  《示范文本》非常细致、明确,对在旅游活动中解约、违约、突发事件等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形,都尽可能地做出合情合理的约定;同时对购物活动和需要另行付费项目活动等最易引发纠纷的事项首次作出明确约定。《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旅行社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得超过行程日期的一半,合同中必须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以及主要商品名称等内容。同时,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理也在《示范文本》中首次明确,规定自购物之日起60日内,游客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由旅行社先行赔付。

  解读:

  旅游购物不能乱来

  石家庄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刑文海说,《示范文本》对旅游购物活动的严格要求,将令旅行团的零团费、负团费等情况更加规范。《示范文本》规定旅行社有先行赔付的义务,这样便于解决纠纷,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现在有些旅行社事前不明确告知游客的购物次数,在行程中只标注“参观玉器厂”、“参观珠贝厂”等,但实际上这就是购物,《示范文本》要求必须明确购物店的名称和主要商品,可以让游客明白消费。

  新规 旅游行程单不能“仅供参考” 

  《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旅行社提供给游客的《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此外,《示范文本》还规定,住宿服务安排以及标准需要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标注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而用餐也必须标明用餐次数、地点和用餐标准。

  解读:

  游客食宿更有保障

  黄健表示,此前有大量关于实际住宿与行程单不符的“准星级”投诉,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旅游监管部门也不好处理,往往需要协商解决。而即将实施的《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了合同用语,对食宿细节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样游客的旅游质量更有保障。

  新规 旅行社出发当日解约要赔20%违约金

  《示范文本》对组团社在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如何向游客退还旅游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示范文本》要求,组团社在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游客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20%的违约金。同时,游客提前解除旅游合同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出发前7日至4日,游客解约需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0%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60%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80%的违约金。

  此外,《示范文本》还规定,行程中发生纠纷,游客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脱团。一旦脱团,游客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游客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解读:

  想好了再签合同

  “旅游商品和其他商品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游客消费前旅行社已垫付了部分定金和交通、食宿费用,所以游客违约了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针对《示范文本》中游客解约赔偿金额较大的情况,邢文海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确定自己的出游时间后再报名签订旅游合同,以免出现赔偿的情况。

  新规 旅游广告要“实话实说”

  对于旅游广告和宣传品,《示范文本》也有明确的要求。《合同文本》规定,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我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读:

  广告承诺必须兑现

  据了解,以往经常出现旅游合同与旅行社广告内容不符的条款,但由于游客并未仔细阅读,旅行社也未告知,往往引发纠纷,而旅游管理部门处理投诉时只能以合同为准。黄健表示,《示范文本》实施后,旅行社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和自己印发的宣传单都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许诺的服务都要在实际旅游中兑现,这样更有利于维护游客的权益,也便于旅游部门最大限度监管、规范旅游市场。

  ◎相关新闻

  新版国内旅游合同这样“出炉”

  2009年,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即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着手修订、制定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经过向旅游业内外反复征求意见,历时近一年,十几易稿,形成了新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继1996年以来,首个集《合同法》、《民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涵盖食、宿、行、游、购、娱六个主要旅游要素,并强制实行的旅行社组团合同示范为本。共分为七章26条,不仅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责任与义务,也详细规定了游客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



责任编辑:cpr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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