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二套房”概念,会有不同房贷执行标准。据悉,为保证新“国十条”执行不走样,银监会目前正在研究其概念的界定,或将出台统一标准。
建设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以贷款业务为基础。如果购买者家庭或个人已经贷有一套房,并且贷款尚未还清,则购买者所要求的贷款业务将被视为第二套房贷款。若购买者本身有一套房屋,但没有任何银行欠款记录,其购买的第二套房则仍将按第一套房办理房贷。
交通银行称,第二套房贷住房贷款人以“户”为单位认定。以 “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而工行和农行对于第二套房界定则较为统一:个人名义下贷款的第二套住房,已结清贷款的不计算在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房;夫妻双方已结清房贷的,再贷款购房仍算作第二套住房。
有媒体报道,目前各家银行二套房实施细则均在拟定之中,同业“观望”氛围浓重。有银行人士表示:“细则还在制定,要看政府方面调控房价的力道到底会有多大,也要考虑其他银行是趋松还是趋紧。”
有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到目前也没有统一执行细则下来,主要是希望通过调研了解各家银行的做法和意见。”这位人士表示,希望监管部门就“二套房”认定标准等细则问题,为各银行提供一个公平一致的操作尺度,以此避免细则多元化导致的同业恶性竞争问题。
21日,中行副行长张燕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界定第二套房确实非常困难,中行正在积极研究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