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4月17日针对房地产市场再出重拳,《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二套房标准。(4月18日《京华时报》)
继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与基准贷款利率以后,短短两天时间,国务院针对投机购房再出重拳,限制投机炒房的力度前所未有。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此次政策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表示震惊,普遍认为该政策将对市场产生强烈影响。差别化房贷政策让消费者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重新燃起希望。
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对依靠贷款炒房的小炒家遏制作用明显,但对经济实力雄厚的投机大炒家作用不大。房价过高地区的界定也不够清晰,如果仅限北京、上海、深圳等房价一线城市执行三套房贷与非本地居民房贷政策,炒房者可能会转向二三线城市。而且,差别化房贷政策重在执行,需要银行积极配合。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积极肯定遏制投机炒房具有民生意义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差别化房贷政策的执行力。
更为重要的是,房价过快上涨不全是购房者投机炒房惹祸,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财政,开发商坚持暴利思维同样值得警惕。因此,除了执行差别化房贷等金融措施以外,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有效供给;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都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了政策保障与市场原动力。
当下,全国房价居高不下,继续高企,严重背离了消费者的经济承受力。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每平方米日涨五千的跳涨局面。更令人担忧的是,价格畸高的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犹抱琵琶半遮面”。保障房鹊巢鸠占、公务员内部价买房屡见报端,住房市场冰火两重天,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选择性作为。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看,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自用住房,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因此,除了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防范信贷风险,遏制投机炒房以外,开发商要放弃暴利思维,地方政府更应尽职尽责,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降低地价、税费让利于民,把保障房项目做好做实,为推进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与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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