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些“稀缺资源”的分配问题呢?魏加宁指出,第一种方法就是要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要整顿票据市场的秩序,防止票据在银行间自我交易。应该打破部门的分割,建立统一的企业债市场。另外,还要加强信贷资金的监管,有关银行都要密切关注资金的流向。
第二种方法是要通过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来为中小企业引导资金,发展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型民营银行,降低中小银行的设立门槛。由于中小企业比较分散,中国国土比较辽阔,仅仅是一家国家级的政策性银行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设立政策性银行可以是分散的,同时,应尽快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辅助性服务的担保公司。
第三种方法是借鉴沿海地区的民营企业建立的互保体制,互为担保,或者类似于合作经营性质的组织。据调查,这方面的需求仍然存在,因此发展这种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合作势在必行。
第四个方法是早日推出创业板,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退出的通道。要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防范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捆绑。
财政部科研所副研究员李全:
给中小企业较好的平台和成长空间
财政部科研所副研究员李全表示,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但是,我们不应一味强调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虽然政府通过直接补贴、资金和项目支持,对于中小企业发展肯定有积极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问题。我的建议是,给中小企业比较好的平台和成长空间,这就包括环境空间与制度空间。”
李全说,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空间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比如,应继续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应继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应进一步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应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应逐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从环境层面来看:其一,要进一步细分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虽然很多银行表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体系决定了大银行很难将重金投入到中小企业上。健康的融资体系应该为:大银行针对大企业、零售银行针对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中小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服务。我们已经推出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就从某种意义上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现阶段来看,其发展速度及发展势头良好,但总量相对较小,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可以拓展。我主张加大支持力度,因为这是将民间资本运转起来,有效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等小额贷款或者微贷款资源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此外,根据国外的经验,设立“中小企业银行”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之一。
其二,我们应该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升级换代的环境。从产业结构上看,很多中小企业从事的产业还是很有发展潜力的,但并不集中,如果政府能够主动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业集聚,对其发展或是有帮助的。如风电项目,我并不提倡政府对所有的项目环节都提供直接支持,而应该着力抓几个重点环节,在核心技术领域下功夫,比如兆瓦级风力发电机轮毂、超低温风力发电机铸件铸态生产技术等关键制造技术,扶持这些优势产业做精做大。在企业做精之后,重新进行市场整合,形成规模以上的产业集聚。而一些不适合大中型企业做的项目或者产业,就应该完全放手给中小企业去做,以免造成规模不经济。
最后,李全表示:“对于一些争论,抱怨政府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并不能认同。我认为政府已经在从各个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由于我们底子薄,需要支持的远远不止中小企业,也包括农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等。基于此,我认为,政府其实可以继续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因为直接补贴中小企业的花费、成本相当可观,但放大效应有限。解决这一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从环境和制度上予以创新,让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加宽松,让中小企业的升级条件更加充分,以四两拨千斤,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经济学家许小年:
放松管制发展草根型金融机构
经济学家许小年表示,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不光是中国的问题。最根本原因是,大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放贷,因为成本非常高,收益、成本不对称。所以要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就一定要设法把成本降下来,只有把成本降下来以后,才能够在小额贷款上盈利。
“所以我认为,中小企业融资不是靠大银行设中小企业信贷部,而是靠大力发展设立草根性的金融服务机构。政府应该做什么事情?政府不是下指标,也不是说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大银行一定要做中小企业,大银行做不了中小企业,因为不赚钱。政府应该做的是放松管制,降低市场准入地位,让草根性的金融机构蓬蓬勃勃发展起来。”他说。
许小年说,像孟加拉穷人银行一样,我们应该解除管制、开放市场,让民间自发组织起来社区性、中小型、草根型的股权投资基金。我们现在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一谈到中小企业融资,就谈到交易所、创业板、交易中心,不是这样的。交易所、创业板、交易中心只是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是为了解决股权流动偏低这么一个弊病。为了鼓励民间创造出更多的穷人基金,我们需要重新考虑我们对于非法集资的限制,这样穷人股权投资基金之所以无法产生,是因为我们有一条法律就是非法集资。比如,我们几个人有一个很好的商业主意,大家觉得这个事能够干成,我们把钱凑一下,拿它做投资。但做这个事情的时候,经常踩到一条线,这条线就是非法集资。我们要在立法监管上重新考虑,给民间留出一些集资的空间来,不要动不动就是非法集资,就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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