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垄断资源较多的部门。近年来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垄断行业薪酬过高,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规范和治理。一要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使其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避免绩效年薪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二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2009年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三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要带头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收缩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努力占领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完善政策,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
四、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
按法定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当前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既要规范做什么,也要规范怎么做。没有程序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五、加强政风建设
政风建设是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十分重要的方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促使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一个明显的改进。
一是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
二是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
三是从严控制“三公”消费。
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防治腐败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今年1月,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一要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对各类媒体反映的有价值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二要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特别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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