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堂表示,中国企业整合、产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注意两件事:第一,不要唯成分论,要唯能力论;第二,垄断行业应该注意的是严格按照《反垄断法》做事,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行业,将来的联合、整合、重组,既要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还要防止垄断。
一个月后,马建堂在国新办召开的记者发布会上,再次重申这一观点,并特别提出,希望媒体能平衡报道自己的观点:第一,在去年和今年确实存在一些“国进民退”的个别案例和现象,但总体上不存在。第二,希望大家对于“国进民退”的讨论是有积极意义的。
与中央相关部门官员的谨慎表述不同,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明确表示,不存在“国进民退”的现象。
自2009年煤炭资源整合以来,山西省相关官员多次表示,煤矿兼并重组系“优进劣退”而非“国进民退”,并没有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相反,政府希望看到民营企业通过此次整合发展壮大。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进民退”问题本身就不成立,“中国大型企业在前进,央企也由于投资者和股民的参加,进一步多元化,进一步走向市场。央企收购一些中小企业来进一步扩大它的实力,有资本的融合,也有企业组织的融合。这是一个双向进步。”
针对民航业“国进民退”的说法,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表示,航空业兼并重组问题是公司的市场化行为,民航局认为只要有利于民航业的发展,就应该积极支持。民航业并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各个航空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多元化的。
但很快,反驳的声音就被更多的质疑淹没。在这场愈演愈烈的论战中,有旁观者甚至认为,涉及“国进民退”的论战已经上升为学术界的“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的世纪之争,其辩论和胜负结果可能会直接影响中国未来的改革方向。
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不得不面对记者的提问,正面回答“国进民退”质疑:中国不存在“国进民退”。
参加“两会”的地方官员也不例外,大多都被问及“国进民退”这一话题。山西省省长王君表示,从整体上看,山西煤炭业并不存在社会上质疑的“国进民退”现象,目前山西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煤矿企业的比例为2:3:5,股份制企业是主体。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则直称“国进民退”是个伪概念,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政府拿出财政资金救民于水火之中,救企业于患难之中,政府的拨款进了社会,你说是‘国进民退’?这是在救灾救难。”“金融危机这个当口,事后诸葛亮,说什么‘国进民退’,都是看人挑担不吃力。”
同时,被动成为论战主角的国资委也在“两会”期间,在其官方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国企发挥顶梁柱作用”专栏,集中刊登了《解析“国进民退”论断真伪》《并购是强进弱退而非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垄断论”的谬误》等一系列新闻报道及理论分析性文章,反驳“国进民退”的言论。
不论其究竟是伪命题,还是现实存在,“国进民退”俨然已成国民焦点。
“央企地王”的“冤案”
“央企旗下企业”不是央企
国资委呼吁社会要正确看待产业间的重组。
国资委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前需要“理清思路、解疑释惑”。毕竟这无论对国企改革还是国有企业发展本身,都甚为重要。
“现在大家都在热炒‘国进民退’,作为民营企业的沙钢去年进入世界500强,得知这个消息后我非常激动。沙钢不是联想这样没有历史包袱的现代公司,而是一个传统企业,就是靠一勺钢一勺钢炼到世界500强去了。沙钢能进入世界500强,太神奇了。媒体为什么不好好炒炒这个事,偏要盯着这些年发展势头不错的国有企业不放?”电话那头的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着实无法理解时下在经济学界掀起的这场关于“国进民退”的大讨论,他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毫不讳言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在王志钢看来,中化集团控股的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方兴地产”)的“地王”头衔,是引领 “国进民退”讨论的源头之一。
2009年6月30日,方兴地产在诸多地产大鳄中突然杀出,最终以40.6亿元的天价拿下北京广渠路15号地,楼面地价达15321元/平方米,刷新北京“地王”纪录,被舆论认为是当时的双料“地王”。
由于方兴地产在拿地前后获得了约245亿元的银行授信,也被形容为“拿的是国家的钱”。随后“方兴地产”连同中化集团毫无悬念地被冠之于“国进民退”的典型。
方兴地产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旗舰公司,公司于2007年8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把方兴地产作为‘国进民退’的代表有点冤。”王志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曾专门对“方兴地王”事件进行了调查和了解,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国有上市公司是否还是过去意义上完全的国有控制企业。
相关人士向记者分析,国有企业的本性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全民性,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股份”每个公民都有份;二是公共性,也就意味着它的收益要回归全民。
但是国企的本性随着国企的上市悄然发生着改变:只有持国企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人才能真正享有红利和收益。
据记者了解,作为上市公司的方兴地产,在股东结构中,中化集团作为方兴地产第一大股东,持有其7.68亿股股份。
“方兴地产之所以算公有制企业,只不过在股东结构中,中化集团是第一大股东,而传统国有企业的这种叫法是否适合方兴地产这类企业,需要进一步探讨。假设方兴地产赚了钱,那些钱并不是要回到央企,大部分要分给股民,而好多股民都是香港人。”王志钢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方兴地产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可以因为看好内地的房地产市场,去参与竞争地块。“这也是反映了上市公司股东的要求,如果方兴地产不去按照股东的要求做,只是中化集团的的想法,股票在市场上也不会表现这么好。所以,在界定上将方兴地产完全划归为国有企业,站不住脚。”
另一个遭受舆论质疑的问题是,方兴地产在夺得广渠路15号地前后,该公司获得了来自中国银行的200亿元及来自中国工商银行45亿元的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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