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工信部昨日发布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
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汽车产品售后服务,加大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消费者汽车质量安全意识,发展和完善修配、保养等多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要注重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加强汽车行业安全和节能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四是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汽车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及时总结和汲取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全面提高汽车产品质量信誉,促进汽车产业由大变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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