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报告,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74030亿元,支出84530亿元。对于关系如此巨额资金的“国家账本”,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如何依法审查监督的
据新华社电(记者邹伟、谭浩)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10日的新闻采访会上表示,预算法的修改将明确地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据高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一个预算法的修改征求意见稿,最近就要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后还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高强表示,这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三句话——— 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的执行,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
他说,在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方面,将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高强特别强调。
在规范预算的执行方面明确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不突破批准的赤字预算,就不算调整。“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他说。
关于“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高强解释说,修改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
他还透露,按照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8月份就要第一次审议预算法修改稿,还要经过二读、三读,最后形成决议,颁布实施。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