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2月24日讯 “从2010年开始,将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改变现有的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方式。”2月23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这就意味着,一直作为收入“洼地”的私营单位工资将纳入城镇居民收入统计体系内,而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拉低大多数人“被增长”的工资。
按照现行统计制度,所有的企业主管部门要上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全国到目前有近160万个单位的数据需要汇总。
由于私营企业数量众多,采取其他较大型企业直接上报的统计方法难度较大,导致私营企业一直游离在城镇居民工资核算体系之外。
早在2008年,国家统计局就已经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试点调查的结果进行了汇总,并且明确从2009年度开始,正式将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纳入试点调查系统。
统一实行试点抽样调查后,二者将实现对接。
同时,针对目前发布的工资统计数据只有平均工资,不能反映工资收入差异的问题,冯乃林透露,统计局将在2010年进行试点,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统计指标,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该项指标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工资“被增长”反映统计制度缺陷
“跑不赢刘翔,但一定要跑赢CPI。”这是很多中产家庭的理财观念,除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工资性收入的“被增长”,也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司司长魏贵祥2月2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9年全国的城镇居民收入是17175元,比去年涨了8.8%。一时间人们纷纷以切身感受热议收入增长。
从工资与CPI增长速度来看,根据统计局的数据,在1990年到2000年之间,工资的增速始终是高于CPI的,而且从2000年以后甚至比CPI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
“这种始终高出CPI十个点的现象,我自己认为是比较特殊的,应该不是一个常态。”冯乃林说。
由于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数据是平均数,从统计上来讲,不足之处就是把数据差异给削掉了,可能高收入的人员只要有一小部分,就把整体平均水平带起来。
“所以工资‘被增长’应该是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一个缺陷。”当日,冯乃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一直延续全面报表的统计方法,上报单位有150多万家。这样不但工作量大,而且不利于对数据进行更多的分析,从201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将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
同时,从今年起,国家统计局将每年在网站上发布详细的分行业、地区、注册类型和单位类型的年度数据。通过帮助企业建立上报制度,简化过去一层一层的从县报到市、报到省、报到国家的程序,这样统计局收集工资统计数据的时候能够更直接从企业掌握相关的情况。
“我们想从今年开始试点,准备从企业里面逐步把工资统计稍微细化一些,工资的结构和构成分开,不仅仅是工资综合,也要搞一些不同的组成部分,能够把差距尽可能的减弱。”冯乃林表示。
平均工资下降或致福利政策调整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逐步增加了外资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资统计,各个不同的收入阶层、地域亦完全覆盖,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包括私营企业。
而私营单位的行业分布十分广泛,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所有大的行业。根据统计局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
同时,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下平均工资的58.40%
由于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较低,所以包括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后,全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与目前发布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会产生一定幅度降低。私营单位被纳入统计后,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数据也将发生变化。
“平均工资数据与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发布包括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数据后,有关部门将评估其对现行政策的影响,制订相应措施,不使群众的利益受到影响。”冯乃林说。
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实际上是依据平均工资制定的,平均工资下降了以后可能会对居民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养老金是按照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分配的,用一个新的低平均工资来衡量,个人缴的少,企业也缴的少,同时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减少。
冯乃林表示,相关的部门在积极研究对策,能够在政策上出台一些新的衔接的方法避免因为统计方法的改变而造成对老百姓福利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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