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工商机关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申请。为了准确、规范、高效地履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职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建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数据库。
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除工商总局负责建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数据库外,各地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工商总局已要求全国各级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机构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工作,保证录入数据实时、准确;同时要求各省级工商局及时汇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数据。
中国国务院颁布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这一管理办法,工商总局颁布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也将于今年3月1日与管理办法同步实施。
为适应今年3月1日起履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职能的需要,工商总局日前启动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除建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数据库外,还将制定相关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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