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围绕壮大主城区,发展中小城镇,到2013年重点培育50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5亿元的产业聚集区。为此,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主营业务收入达6000亿元
据了解,我市确定的产业聚集区原则上依托主城区、县城和有一定特色产业基础的乡镇选址建设,并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
其中,市级产业聚集区6个(100亿元以上产业聚集区6个),县城周边16个(100亿元以上产业聚集区5个),特色产业镇28个(100亿元以上产业聚集区3个)。到2013年,这些产业聚集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亿元。
与此同时,我市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建设一批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一批以装备制造、石化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一批以纺织服装、建材、食品等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聚集区。
在用地和资金上给予倾斜
为促进产业聚集区发展,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支持。在已确定的县(市)区域建设用地总量范围内,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完善配套支持条件,加快产业聚集区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聚集区建设相协调。
在规模较大的产业聚集区,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产业信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聚集区内重大产业项目、专业化协作配套项目和“专精特新”项目,优先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在建设用地、资金、水资源等要素配置上给予倾斜。
自今年起,“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其他新建项目选址不在聚集区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要素供应。
同时,我市将设立推进产业聚集专项资金,按“有偿使用、保值增值”的原则,支持聚集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的产业龙头项目、重大关键技术引进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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