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0日讯 银监会今日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月12日颁布施行,新的办法对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细化,并修改了多处,突出一点是量化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这次公布了详细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定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去年7月,银监会开始修订和完善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全部实施。
针对虚假交易和骗贷交易屡禁不止,信贷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银监会系统性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银监会表示,将把落实贷款新规作为重要工作,注重从源头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目前其在敦促检查落实相关办法,并将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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