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仿效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成功地采取了“出口导向政策”,用旺盛的出口需求来补充远不足以支撑快速增长的内需。二战后一些东亚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出口导向政策”的特点,是政府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同时用本币低估的汇率政策推动出口,因此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从这些国家(如日本)和地区(如台湾)的经历可以看到,这种政策在发展初期是十分有效的。但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就必须及时进行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减少政府干预,实行对外贸易和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市场化,否则就会引来对外贸易条件恶化、贸易摩擦加剧、外汇占存款增加和货币超发、通货膨胀或资产泡沫形成等恶果。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中国自改革开放移来,采用了“开放倒逼改革”的办法促进发展。特别是1994年外汇改革以后,人民币大幅贬值,加上低廉的要素价格,中国的出口一日千里地发展,为经济的高速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是到了20世纪初期,这种新重商主义的出口导向政策的负面效应日益突显出来。目前我国经济中的若干病象,如出口数量大而盈利性低,货币过量供应和流动性泛滥,乃至房地产、股票、收藏品等资产价格虚升和通货膨胀的显现等,都与之密切相关。
现代经济学早就指出过,在出口产业已经发展到相当规模以后,出口导向政策容易使出口国的企业依赖于低要素价格和低汇价,缺乏从事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的压力和动力,成为斯蒂格利茨所说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专业户”。这正是我国出口加工产业目前所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中国的宏观经济目前也面临东亚一些采取出口导向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所面临的同样问题:外汇存底大量增加,本国货币升值压力不断加大。如果不能主动推进对外贸易和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就难免像日本、韩国和台湾那样,陷入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
总之,要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问题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一个新提出来的口号。早在1995年制定“九五”(1996-2000)计划的时候,就提出过实现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要求。10年以后,到了2005年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又再次提出要把转变增长方式作为今后五年经济工作的重心内容。“十一五”第一年的执行情况不是太理想,所以到了2007年的“十七大”,再次重申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三个转变。为什么早就提出了正确的解决办法,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呢?我曾经仔细地研究过这个问题。并且把研究的结果写成一本专著:《中国增长模式抉择》。我在研究中发现,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主要困难在于实现这种转变存在着若干重大的体制性障碍,它们主要是:(1)各级政府依然保持着土地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2)把GDP的增长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主要标准;(3)现行财政体制把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和物质生产增长紧密地联系起来;(4)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没有市场化,行政定价通常按照计划经济的惯例压低价格,而价格扭曲又使市场力量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受到很大的压制,同时造成稀缺资源的大量浪费。
由此可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路也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消除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遗产,建立起规范的市场制度,充分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的关键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商务周刊》: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您认为关键又在何处呢?
吴敬琏:我认为,关键在于政府自身的改革。这是因为,前面讲到的改革任务,不论是消除旧体制的遗产,还是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都离不开政府自身的改革。目前各级政府管了许多自己不该管、又管不好的事情,许多应该管的事情又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因此,退出不该管的领域和管好应该管的事情,就成为当务之急。我赞成有些经济学家的意见,对好政府有两个要求:一是有限,二是有效。所谓有限,是说它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而不是“全能”的,政府应当给市场提供秩序,提供条件,而不应当去处理微观经济事务,更不应当在市场上有自己的利益。所谓有效,是说它是廉洁奉公,办事有效率,能够低成本地提供公共产品。
往深处说,政府改革涉及到我国的政治改革。它的目标,就是在建设宪政民主制度下的服务型的政府。
去年10月,香港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写了一篇标题为《“中国现代性方案”求解》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提出,中国现代化进程是否能够持续、社会转型是否能够实现,取决于自由、理性等现代核心价值观和具有较大包容性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能力的民主政治体制能否建立。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则应当借鉴中国经济改革中增量渐进的方式,力求避免大的动荡,实现软着陆。
我赞成他的看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中,宪政、民主和法治三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互相界定的。但是在政治改革的实际进行中,它们又可以是有先有后的,不同时期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我认为在当前,应当在通过思想解放大讨论树立现代核心价值观的同时,以建立法治为中心推进政治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加强大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好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现代化目标。
市场经济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共同体,而不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都涉及到这个共同体中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因此,在改革决策的过程中,不应当采取“阶级斗争为纲”,“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的办法,用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压制另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而应当让各种合法的利益诉求都得到充分的表述,然后通过谈判和协商找到某种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这才是通向各个利益群体互补共赢和社会和谐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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