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中国有可能在人均GDP为3000美元的时候环境污染出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而2008年我国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环境污染状况可能已达峰值。张力军称,关于环境税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已有了一些基本的考虑。(2月10日《京华时报》)
虽然张力军顺便提及了一下畜禽养殖业污染较突出的问题,这次三大部正“胎动”的开征环境税有可能触及其他工农业产品行业,但我认为,从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抢先一步透露国家已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消息来看,这个环境税的征收对象主要还是机动车。不过,这两次“税意”的释放渠道,显然不太阳光。
即便环境污染状况已很严重,我们也无理由采取如此简单的“政策”放风试探民意。首先,之前我国在环保领域中征收的税费,是不是都用在环保上了?环境出了问题,我们是否检视过自身的监管和治理之弊?在未查找污染源与环保监管失控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的现实情形下,便盯着老百姓本显干瘪的钱口袋,咋看咋觉得别扭;其二,机动车负载的税费已经够重了,拿高档进口轿车来说,分别有25%的进口关税,排量3.0升以上征收的25%消费税,购车时9%左右的购置税;国产轿车在生产环节要缴17%的增值税和5%的消费税,购买者须付约9%的购置税。
可以说,一辆卖价一二十万的轿车,税费几乎占去一半,难道对此仍觉不解气,还要重复增设环境税。若照此架势发展下去,是不是以后要征呼吸税:据个人肺活量大小和一年呼吸次数按比例征收;还有阳光税、踩磨地球税……一句话,谁敢对保护环境公开说不。至于这些税款是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纳税人无从知悉。
暂且抛开环境税与税法及燃油税中部分内涵的纠葛不谈,单说环境税“酝酿”过程,就让人有些生疑。从财政部与国税局的官员不出来说话,而北京市发改委和环保部的官员却如此口气坚定称国家将征收环境税看,这一政策的出台路径就有违法之嫌。因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印象中,关于机动车征税政策的变动,公众始终未能得到有关新政的详细信息与公开诠释。新政是否闭门造车,与现行税法有无抵触,为何要加征环境税,如果大多数纳税人反对咋办,怎么疏导与燃油税、消费税、购置税甚至个税的“税意”叠加而造成的淤塞,其间每一个信息都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有关部门理当俯下身子去问计于民、听证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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