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和车辆购置税减征双重优惠
■以旧换新补贴和车辆购置税减征“双优惠”可为车主省下两万多元
■业内人士认为,“双优惠”政策更加贴近市场的实际需求,将促进汽车消费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张丹)汽车以旧换新又有新优惠了。昨日,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双重政策。符合条件的车主,最多可拿到超过两万元的补贴。
补贴标准逐步提高
据悉,为推动新车消费,2009年8月底,河北省开始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当时多数车主觉得补贴太少,宁愿选择把车放到二手市场上去卖。
2009年12月,商务部调整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将补贴标准调整到 5000~18000元。补贴多了,车主认为比较划算,想参与汽车以旧换新的逐渐多了起来。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下发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双优惠”政策让市民买车情绪更加高涨。
可为车主省2万多元
根据新政策,如果旧车经环保部门确定为“黄标车”,1.35升及以上轿车以旧换新后,车主将拿到18000元补贴款。如果车主所换购新车为1.6升及以下乘用车,还将享受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优惠政策。以15万元新车为例,大约节省购置税3205元。据此计算,这两项政策可为车主省下两万多元。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保定等省内多个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了解到,按照《通知》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已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双重优惠”了。
石家庄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车才能享受双重优惠,在此之前购置的汽车不在优惠范围之内,而且申请以旧换新和购置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新政策利好车市
业内人士认为,“双优惠”政策更加贴近市场的实际需求。大部分老旧二手车的市场价格不再高于“补贴+报废”的总价格,因此消费者“有利可图”,就会积极地参与到政策执行中来。这无疑将促进汽车消费,利好今年车市。
“原来最高6000元的补贴太少了,我实在对以旧换新没兴趣。去年底听说最高补贴提高到18000元,我准备将自己濒临报废的车换掉,没想到现在换购新车又有双重优惠了,这下更合算了。”昨日下午,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算这两天就将旧车换掉,再买一辆小排量的新车。
“新政策可能对二手车市场造成一些冲击,但冲击力度不会很大。”河北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评估师王东说,新政策主要对快报废的老旧车有吸引力。对于车龄较小的二手车来说,车主在二手车市场出售获利要比以旧换新得到的补贴要多;而车龄较老、濒临报废的二手车在二手车市场卖不出高价,以旧换新的话车主享受到的优惠较多些。
据河北省商务厅统计,自启动汽车以旧换新以来,截至今年1月22日,河北省共为432辆汽车办理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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