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1月23日讯 知情人士透露,在国务院最新下发的《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增值税立法成为年内力争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此次进入2010年立法计划则意味着,尽管存在诸多分歧,但增值税立法工作将进入实质阶段。
据悉,此次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扩大征税范围,逐步将征收营业税行业纳入到增值税体系内,从而进一步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
启动立法
财政部相关司局人士告诉本报,增值税转型和立法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一直以来推动的工作之一。
“从税收收入规模来看,增值税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税种,尽快提升其法律级次非常重要。”财政部人士指出。
2009年1月1日开始的增值税转型,主要针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这一改革预计可为企业减轻税负1200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认为,2008年底的增值税转型并不彻底,它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购进的机器设备,而占比更大的厂房建筑却不能抵扣。
不过,这项改革被认为是增值税立法的前期准备,而下一步就是要通过立法工作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本报了解到,整个200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曾多次就增值税立法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曾指出,目前欧盟一些国家已经对金融行业征收增值税,而今后国内增值税立法的趋势也会是将增值税推向社会各个环节,逐渐替代营业税。
近日,国务院最新下发了《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增值税立法成为年内力争完成的56个重点立法项目之一。
“这意味着立法工作将要进入实质阶段了。”知情人士透露。
不过该人士同时指出,目前争议很大,困难非常多,而且必须与税改相呼应推动。从实际操作看,今年想出法律并不是件容易事。
而持乐观态度人士指出,如果财政部和税总按照计划今年完成增值税法草案,那么最早2010年就可以上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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