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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科小职员侵吞6套安置房
拆迁职务犯罪有五特点
来自南京市检察院的信息显示:2006年至200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城镇拆迁职务犯罪案件46件54人,占同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总人数的11.2%。且案件呈逐年上升、高发严峻的态势,2006、2007、2008三年分别立案4人、12人、38人。当前城镇拆迁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五大特点:
1、窝案串案频发。其中拆迁人员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合伙作案较为严重。如,在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南站建设涉及黄金山公墓拆迁过程中,不法分子魏清等10人拉拢3名国家工作人员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涉案金额7万多元。
2、拆迁一线人员犯罪突出。拆迁一线工作人员在拆迁补偿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共立案26人,占48.1%。如,某区城镇综合开发总公司动迁科王某某,其在2002年至2006年间通过采取伪造安置补偿协议、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手段侵吞拆迁安置房产共计6套,价值数百万元。
3、临时聘用、借用人员犯罪突出。这部分人员本身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们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活动,共立案20人,占37%。
4、工企单位拆迁和涉农拆迁问题突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几乎均涉及工企单位拆迁。
5、“拆托”猖獗,危害极大。“拆托”一般以拆迁户“代表”或“代理人”的名义出现,在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和拆迁户间进行周旋,他们一手托两头,对拆迁单位“抬”,对拆迁户“压”,其中的差价被他们拿走,获利丰厚。
期待“透明拆迁”
如何有效遏制当前城镇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南京市检察院的一位办案检察官认为“强化行业监管,严格制度落实”是首选。第一,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力度;第二,严格落实拆管分离原则,将拆迁公司真正从拆迁管理部门剥离出来,推进市场化;第三,实行“透明拆迁”,将拆迁政策和拆迁安置、补偿结果公开化;第四,对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加强惩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