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薪酬福利问题一直是舆论热议的焦点,尤其是对垄断央企高管们超高薪酬的批评更是不时见诸报端。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力度”的任务,改进垄断国企薪酬制度已刻不容缓,利益的调整虽然会比较艰难,但改革的紧迫性已形成倒逼,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分配依据的薪酬体系,是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举。
改变既得利益刚性弊端
垄断国企薪酬和福利制度关乎社会分配和国民利益,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但如果薪酬激励过度失控,就有失公允,将侵蚀股东和民众的利益。笔者认为,对微观层面反映出的问题,应从社会公平、管理体制、宏观政策、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及外部监管上予以反思。
虽然2009年美国高盛等金融机构仍然创下了发放超高薪酬的记录,但这决不应是我国国有控股企业应仿效的。中国与西方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国情,特别是政府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上的倾斜性,决定了我国在国有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及标准上,并不具备与发达国家接轨的土壤。尽管政府过多的政策和资源倾斜,使计算国企盈利能力及合理薪酬较为复杂,但这不能成为分配不公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政策、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的借口。当前,贫富差距悬殊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利益均衡化原则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亦应作为深化改革及政府制定政策并进行监管的重中之重。
加大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力度,既要使GDP增量分配向贫困群体倾斜,更要对侵蚀国民利益的分配结构进行调整,改变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刚性弊端。如果说改革之初在政策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必要的,那么三十年后,面对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则应从社会公平与民富国强中得到体现,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有待破解的突出瓶颈。
并非简单地重新切分蛋糕
透过一些垄断国企过高薪酬和福利现象,应着力研究解决在我国经济转轨、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情况下,如何建立起兼顾社会公平、又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国企薪酬体系及确实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的机制,改变在薪酬激励中存在的失衡和大锅饭等各种问题。积极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挑战,增强企业竞争力,离不开薪酬激励,这无可非议,但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体系和机制,关键要明确和把控好以下四点:
一是国企的国有性质是制定薪酬政策的前提,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最大的利益相关者就是提供资源的全体国民。政府应通过强化税收、上缴红利、薪酬政策等调控手段,平衡垄断国企与一般国企、国企与国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比如,将上缴红利企业的范围扩大至金融企业;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对红利征收及监管立法规范;细化、公开资本预算,征收红利纳入公共预算由民众分享等。国企则应立足国情、把控好共和国长子的责任和义务,练好内功,增强竞争实力,在不断提高对国民回报能力中改善社会形象,如果不改变贡献给国民的收益不及分摊给社会成本、与民争利的情况而自肥过度,难免被公众舆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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