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缩小贫富差距
该报告发布的监测结果还表明,2008年,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和城乡差别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存在很大差距,而我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尤其是各省(区、市)之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所占的位置更是参差不齐:
2008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达83.5%,位列四大区域之首;东北地区仅次于东部地区,为77.6%;中部地区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72.4%;西部地区只有66.3%,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了8.3个百分点。具体而言,经济发展方面,2008年,东部地区的实现程度已达83.1%;东北地区是75.2%,相当于东部地区2006年的发展水平;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则分别为57.3%和55.5%,只相当于东部地区2000年的发展水平。从生活质量来看,东部地区的实现程度已达90.3%,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值;中部、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相比则存在较大差距,分别为79.3%和78.9%;西部地区的实现程度仅为69.4%,相当于东部地区2000年、中部和东北地区2004年的发展水平。
从省际之间来看,2008年,东部地区的北京和上海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实现程度达90%以上,而新疆、青海、甘肃、贵州的实现程度仍在60%以下,尚未达到总体小康的水平。
为此,报告指出,如何缩小各阶层、各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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