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外的围城
除业绩之外,这个群体始终无法得到一个“合法身份”,这使得私募基金无论在发展前景,还是接受监管方面,都掣肘层层。
阳光私募中已出现两起案件。一是陕西鑫鹏去年出现巨亏,被投资者告上法庭,与陕西鑫鹏一起成为被告的还有发行商华润深国投。二是国贸盛乾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坊间流传其涉及“老鼠仓”。从这两个产品的净值看,都基本上已无积极管理迹象。而上述两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当中,真相有待公布。
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基金表示,这两起案件对阳光私募行业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操守、对“四方监管”模式中各参与方履约的诚意、自觉性提出质疑,给整个阳光私募行业带来消极影响。不过,大家都期盼最终能够给出一个判决结果。只要有判决,就代表着一种进步。因为阳光私募属于银监会和证监会等多重监管,在相关法律方面存在模糊地带。如果两起案件最终给出清晰的判罚,对私募界来说,无疑具有标杆意义。
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老鼠仓”、内幕交易和巨亏引发的官司都不是问题。只要适用《证券法》,就都可以解决。发展私募基金,最重要的还是在发行制度的建设上,让“阳光化”道路更加通畅和市场化。
2009年7月,信托公司开设股东账户被暂停,一些信托公司却借机高价叫卖“老账户”,最高价居然达总盈利的5%,同时还要求发行方有良好的业绩史。面对高成本和严要求,很多欲“阳光化”的私募都被挡在门外。
如果借鉴香港基金的发行体制,私募发产品并不存在太多障碍。但斌表示,在香港发行基金壁垒并不高,但运作成本却极高。如果业绩不好,很快就会被市场淘汰。香港证监会只是按市场化方式监管,不会设置障碍。同样在香港发行信托的上海富派投资总经理刘坚表示,在香港发行基金有两种模式,一是公司制,即在香港成立公司,客户资金由信托公司托管,资本运作由受托方管理;二是注册制,即成立一家离岸公司,客户的资金直接由这家公司管理。整体来看,发行、运作的过程极为方便。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私募基金已成为A股市场不可或缺的一分子。但制度障碍依然存在,市场环境的变化也将继续检验私募基金的成色。2009年突围之后,来年私募行业如何变局,存在诸多变数。(贺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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