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部门已确定在明年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以确保经济从保增长到调结构转型。措施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12月25日《重庆晚报》)
如果说给企业减税能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职工提高劳动所得提供动力的话,提高个税起征点更是让工薪阶层直接受益。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发表的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介绍,中国的税负名列世界第三。虽然国家税务总局驳斥说,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属较低水平。但是百姓对当前税负水平普遍不满意。特别是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与饭补、车补等福利待遇计征个税,实际上增加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民众一直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虽说当前通胀压力不明显,但是此前金融危机的冲击给民众生活带来了压力。自来水、天然气涨价,电价实行阶梯式改革,成品油价格频繁调整,房价一路狂升,更是直接掣肘民众生活质量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富于民,其意义不可小视。
据介绍,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与地区,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比如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国民能够直接从政府获得资金。再比如,为了应对通胀压力,我国香港地区多次大面积退税,澳门地区两次全民分红,还富于民。
虽说提高个税起征点会造成国家税收减少的情况。但是,个税税源减少的问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落实个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防止偷税漏税、促进堵漏增收,就是一条现实路径。税务部门除了监管普通工薪阶层收入以外,更要创新税收监管机制,监管高薪群体,特别是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群体。倒逼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快出台,避免个税政策“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而且我认为,个税政策调整,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外,还须从公平的视角对个税政策做出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但是现行个税征收办法还存在着这样的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由于家庭情况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计征个税,有失公平。
当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要付诸实施,还有一些障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民众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好掌握,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在城乡二元制结构尚未打破的情况下,家庭成员的界定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综合税制改革或许一时难以实现,但是,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体现了公平理念,可以尝试。
不管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综合税制改革,都势在必行,不能只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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