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记者王巍)今年我省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后,全省已有近2万名农民工及其亲属办理了城镇落户手续,成了“城里人”。这是今天记者从省政府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督查组的汇报中获悉的。
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放宽了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省、市、县评选出的农民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可直接在就业地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手续。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准予申请者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在城镇落户。对到建制镇(含县城镇)落户的人员,不受居住年限的限制,并保留其承包的土地。据了解,我省2008年受到国家表彰的34名优秀农民工中,已有6人在省内就业城市落户,有5人在北京落户。
切实落实惠民政策,我省还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城市(含县镇)中小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总人数已达19.18万人,在设区市城区内就读的9.41万人。今年,我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超过6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超过1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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