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商务厅获悉,截止到11月23日,全省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143.86万台(部),销售额29.88亿元,在全国第三批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省份中,销售量、销售额都位居第一,在全国各省份中位居第七。
冰箱销量达71.4万台
截至日前,冰箱(含冰柜)、彩电下乡产品销量分别达到71.4万台、23.6万台,两项合计约占总销售量的66%,销售额分别达到15.2亿元、4.3亿元;洗衣机和空调分列其后,分别为16.5万台、15万台;电磁炉和微波炉的销量最少,分别为3223台、3214台。
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电磁炉、微波炉是在原有六大类家电的基础上新增的种类,部分农民对这类产品还不够了解,随着家电下乡政策宣传的深入,此类产品销量有望持续上升。
补贴一周内可到账
截至日前,全省已累计为110万台家电下乡产品发放补贴,金额达到2.98亿元。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提示,按照规定,销售网点应在购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专门系统,之后农民可向乡镇财政提出领取补贴申请,从提出申请到资金兑付至购买人储蓄账户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据了解,为方便农民领取补贴,我省正积极推广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直接在销售网点领取补贴。补贴资金先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然后到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手续。据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到明年,全省每一个县(市、区)都将有至少一个可以代办申领并垫付补贴的销售网点。
责任编辑:cp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