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彦水 见习记者 刘佳鑫)即日起,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正式开启,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申请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具有总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建有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园内在孵企业达50家以上,其中30%以上的在孵企业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大学科技园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园内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等条件。
在孵企业应具备在孵企业领域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大学科技园内;企业在大学科技园的孵化时间不超过4年;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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