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彦水 见习记者 刘佳鑫)日前,我市开展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
本次申报分为集聚类基地和单体类基地。集聚类基地是指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文化类园区等,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能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单体类基地是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申请集聚类基地应具备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有一定的探索性,且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0亿元;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等多方面的服务等条件。
申请单体类基地应具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达3项以上且被10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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