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可能是陷阱
河北银监局提示:参与非法集资后果自负风险自担
理财产品超高额回报?消费还能返利?这很可能是非法集资的陷阱。日前,我省正在进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发现非法集资出现了“金融互助”、“消费返利”等新手法,河北银监局提醒民众提高警惕,主动远离非法集资的陷阱。
□本报记者 刘文静
警惕非法集资新手法
根据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河北银监局作为成员单位之一,于2017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排查内容的重点领域是: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
排查中发现,非法集资出现新手法,诸如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提醒民众对这些非法集资新手法需高度警惕。
而且,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多,呈现非法集资“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利用农村群众不了解金融知识,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有的农村地区翻新花样,出现“消费返利”等新型非法集资形势,迷惑性强,传播蔓延速度快。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河北银监局提醒民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后果自负、风险自担。因此,大家要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石家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也发出提示,建议大家可以从六个方面来辨别非法集资。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决断是否是非法集资,社会公众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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