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有一种清晰明确的规则来管理和运营现在的国有企业,为此,需要明确清晰的界定国企人的身份。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身份,角色,任务,责任和权利,规则就会发挥作用。这就自动消灭了潜规则的生存空间。
我在外企干过,也在国企干过。这两个地方都令我爱恨交织。在外企,人际关系相对简单,但受不了外国老板的趾高气扬;在国企,工作比较轻松,但人事关系复杂,需要处处提防——在国企工作过后,我对谍战剧的兴趣明显下降。
每次听到有关国企改革的意见,我都很兴奋,很期待,许多政策制定的初衷都是好的,但不少在最后落实的阶段被无形的手阻挡住了,而每次领导来基层听取政策反馈时,又总能收到一大堆积极的数据和,说明政策起到了作用,达到了效果。我有个简单的判别方法,看某个政策是否有效,就去问最基层的员工,你知道某个文件吗?如果他没有听说过,那说明文件仅停留在被传达单位的机要室里,根本没有得到执行。
孟德斯鸠说过,风俗习惯决定了法律的执行。维特根斯坦说过,得不到执行的命令不是命令。我们之所以出台了许多正确的文件却得不到执行,根本原因是缺乏执行这些正确意见的土壤。这是因为从国资委开始到普通国企员工自身角色模糊所导致的。
国有企业高管究竟是政府官员,还是相当于某一行政级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干部?还是企业职业经理人?他们是由即将退休的政府官员转变而来?会随时被组织部门提拔到政府部门去?他们获得的任命究竟代表国资委行使股东权利,还是受国资委委托来经营国有资产?他们的诉求是要建功立业,还是建立一个听命于己的团队并从这个团队中选拔未来的接班人?国企高管角色的模糊,使国企许多决定和行为偏离了经济单位的本来目的。想象有这样一个剧场经理,他的使命不是让剧场盈利,而是让这个剧场始终坐满,因此他不能随心所欲地安排剧目,只能演一些让很少来看节目的上级领导满意的作品,为此,他不得不用各种手段申请上级经费,然后花钱来安抚观众,贴钱买上座率——最终,领导、演员和观众都不会对他满意。
国企的职工身份更模糊,他们既要当观众又要当演员。他们不仅是市场招聘来的劳动者,还有一个身份是党委要领导和依靠的群众,他们不仅要干活,还要体现维稳,有时还要监督领导。有时,明明一个人从不干活,还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全力争取和团结他,同时还要做好他的同事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因很简单,国企不能裁员。
我现在很害怕听领导发言中使用这样的语法格式:“尽管……,但是……”,“既要……,又要……”抽象的肯定和具体的否定,长期的束缚和短期的鼓励,用各种各样有时相互矛盾的讲话、期望、指导意见和法律法规去约束国企,就像把企业变成一个由精密部件结合起来的机器狗,每个部件都固定地执行自己的规则,然后把企业推向市场,让其和草原上的狼群竞争,这完全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草原的狼群当然不可能打败这只机器狗,但在斗争的过程中,机器狗和狼群都没有进化,只是在白白地浪费时间和资源。
我承认国企有腐败现象,甚至出过腐败窝案。但有些媒体上的批评者喜欢把国企统统说成是潜规则的泥坑,盛产阴谋家和蛀虫,不是事实,至少不是全部事实。我在基层的体会是许多干部和群众都是简单纯粹的人,绝大多数都有理想和信念,甚至感觉在国企的工作不止是一份工作,还在为国家作贡献,大家都向往着成为雷锋那样的螺丝钉,但这里不会锻炼出一颗坚韧的螺丝钉,只会打造一枚复杂的什么都不像的零件,需要你盯紧工作时,你是螺丝钉,但如果你盯得太紧,又会破坏安定团结局面,这时你需要自动变成一团稀泥。当人成了一个模糊的角色,那么,任何清晰的规则都得不到干净利落的执行。
维特根斯坦说过,语言的一致性源自于生活形式的一致性。语法规则本身体现了对事物的运算和认识事物的逻辑。国企出来的人,说的话经常像是国家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外企和民营企业出来的人,说话更直接,且普遍反应很难和国企的人交流和沟通。我们应该警醒这种语言的不一致是否源自于我们生活形式的不同,我们是否具有密切联系实际,紧贴市场需求的生产组织方式。
我希望有一种清晰明确的规则来管理和运营现在国有企业,为此,需要明确清晰的界定国企人的身份。首先,需要组建一个独立于目前国资委和组织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完全市场化招聘,实施任期制,在各国有企业之间流动(就像职业球员在各俱乐部之间流动一样),负责国有企业的日常运营,对其考核就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由一个管理国有企业经理人的机构来考核他的绩效,成绩好,就继续升迁到其他更大的企业,更高的职务,绩效差,就淘汰出经理人编制;其次,组建一个代表国有出资人的持股机构,它应该当好大股东,让董事会真正发挥作用;第三,国企的党员关系属地化管理,不能建立一个独立于《公司法》和《证券法》之外的管理体系;第四,国企高管去行政化,部分高管如要求保留公务员身份,那么待遇就不能参照企业水平;第五,取消国企管理层的对外投资权,明确界定国企的管理层是被雇用来管理现有的国有资产的,他们相当于为国家管理房产的物业公司,不能允许他们去投资开发楼盘。国有资本金的对外投资,应由独立于国企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负责,这就防止了国企的层级过多,每个层级的负责人都想设立一个子公司,然后建立一个听命于自己的小王国。
实现上述机制改革本身并不违背我国现有法律,其目的是要让国企的人(从高管到员工)成为一个清晰人,不让他们有模糊的身份,这样就自动消灭了潜规则的生存空间。
当每个人的身份都很模糊时,规则都会失效或跑偏,让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身份,角色,任务,责任和权利,规则就会发挥作用。
(作者系东方网副总裁 周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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