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缴纳几百甚至上千元养老保险,退休之后领取的养老金够不够养老呢?多缴纳保险金,退休之后会不会领的也多呢?
本刊记者 孙晓宇
“最没用的工资条显示,我现在一个月养老保险个人缴纳200元,那等我退休之后,每个月到底可以拿多少钱啊?会不会到时候连买棵白菜都费劲啊?”张美女今年25岁,参加工作两年,她已经开始对养老颇为担心。
养老金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大名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旨在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说白了,就是国家和个人一起存点钱,将来你老了不上班了就从这些存款中领生活费。
那么,张美女这一个月缴纳200块钱,老了以后究竟能领到多少钱呢?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累计余额;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单独计算,比较复杂。
我们就以张美女为例,计算一下她退休之后可以领多少钱。
张美女今年26周岁,2012年7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500元,北京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假设张美女55周岁退休,那么她的缴费年限按32年整计算。再假设32年间缴费基数和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变,计算如下: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500/5793=0.4316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4316×32)/32=0.4316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5793×0.4316=2500元基础养老金=(5793+2500)/2×32×1%=1326.88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2500×20%+2500×8%)×12×32]/(32×12)=700元每月养老金=1326.88+700=2026.88元
因为我们假定了这32年缴费期的各种变量都不变,才会得到这个结果,若缴费基数、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缴费年限再精确到月数,那么结果也会不同。
多缴费一倍不会多领一倍
从张美女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缴费基数越大,每月养老金就越多。但是,养老金的增幅是不是跟缴费基数增幅一样呢?我们将两个案例对比一下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案例一:
某人2000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底退休,缴费15年整。假设15年间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变(变量无法估计,暂定不变),2000年他的缴费工资基数是1600元,当地1999年(即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1200元,那么他2000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1600/1200=1.3333;以此算法算出此人自2000年开始缴费至2014年退休这15年间每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将这15个指数相加再除以15,便可得出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3333×15)/15=1.3333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200×1.3333=1600元基础养老金=(1200+1600)/2×15×1%=21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600×20%+1600×8%)×12×15]/(15×12)=448元每月养老金=210+448=658元
案例二:
若将案例一中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600元变成3200元,即缴费基数增长一倍,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养老金会不会也会多一倍呢?让我们一起来算算。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3200/1200=2.6666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200×2.6666=3200元基础养老金=(1200+3200)/2×15×1%=3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200×20%+3200×8%)×12×15]/(15×12)=896元每月养老金=1226元
总结:两个案例比较可以看出,在每年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变的假设前提下,若缴费工资基数增长一倍,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会随之增长一倍,但是基础养老金没有增长到一倍,所以每月养老金总额也没有增长一倍那么多。
Tips:名词解释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是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得来的。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得出缴费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然后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的。
个人账户储蓄额
包括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和个人缴费储存额的合计数额,其中缴纳单位比例为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过渡性养老金
适用于1995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没有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例如,某人在1995年时已57岁,缴费3年后即退休,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中只有3年的缴费,但是他的预期寿命可能是20年,那么,3年的缴费分到20年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太低了,因此就产生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一特殊概念。就是说,在国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除了领取个人账户积累中的钱之外,再加发一部分钱,以保证他们的养老金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加发的这部分钱,就是过渡性养老金,意即为实现政策过渡而加发的养老金。而对于6号文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按政策,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应缴交养老保险费,因此不存在过渡的问题,也就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从理论上讲,随着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相继死亡,过渡性养老金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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