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环境修复论坛上了解到,当前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局地、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隐患突出,已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土壤污染修复迫在眉睫,亟须从加强立法、完善标准、提高技术等方面入手,切实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落实。
土壤污染隐患突出
危及农产品安全
国家环保部、国土资源部近期发布“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污染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重度污染点位分别为12.1%、2.3%、1.5%和1.1%;我国适宜农业种植的一二类土壤占87.9%,存在潜在生态风险的占12.1%,其中属中度、重度污染的土壤约占3.0%。
土地污染主要表现在土壤酸化、有机质下降。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说,南方土壤本多呈酸性,但因大量施用化肥,加上酸雨影响,导致酸度更进一步增加,一些地区土壤PH值平均下降0.5-0.7个PH单位,有的甚至下降2.1个PH单位,比如湖南强酸性土壤(PH值4.5-5.5)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49.13万公顷,到2006-2010年增加到145.67万公顷。
土壤酸化、土壤有机质下降不利于对重金属络合固定。东北黑土区有机质已由开垦时的8%-10%下降到目前的2%-3%,有机肥施用普遍减少,导致土壤退化。
专家研究认为,多年来我国土壤污染加剧的原因主要在于化肥施用过量,以及农药使用过量和不科学、造成农残超标。1984年以来,我国化肥(氮肥、磷肥)用量持续增加,目前平均用量400千克每公顷,东部地区高的可达600千克每公顷,是世界公认警戒上限(225千克每公顷)的1.8倍以上,更是欧美平均用量的4倍以上。
此外,尽管近年我国淘汰、禁用了剧毒高残农药(有机氯、有机磷),新品种农药不断推出上市,使人畜中毒事件大幅下降,粮菜农残合格率上升,但目前我国农药用量仍是世界平均水平2倍,农业病虫害预警、预报科学合理用药的技术指导不足,采用绿色防治病虫害的方法,如物理的、生物的防治方法研究和推广不够,不能减少农药、抗生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
土壤污染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201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蔬菜种植区采集4910个点位,发现超标点位1188个,占24.3%,其中轻微污染占16.8%,轻度污染占5.3%,中度、重度污染分别占2.1%和1.0%;重金属污染占17.5%,有机污染占7.9%,复合污染占1.3%。
局地局部重金属超标惊人
修复面临多方挑战
魏复盛说,当前我国土地污染总体情况是,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特别在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油区、采矿区、污水灌溉区、干线公路两侧等局地、局部区域,主要污染物是镉、砷、铅、汞、铬、铜等。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1年对284个工矿企业周边土壤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属清洁、尚清洁土壤占68.1%,轻度污染占13.1%,中度污染占3.3%,重度污染占13.5%。
2011年,农业部对湖北、湖南、江西、四川四省重点污染区的88个县237.2万亩水稻田调查,超标面积160.8万亩,超标率67.8%,其中镉污染最突出,其次是砷、镍、铜、汞、铬,其他重金属超标率较低。
记者了解到,目前土地污染修复问题已引起重视,政府、民众、科技工程人员对此关注,已在国内启动一些重要项目,如北京焦化所、杭州农药厂、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农田的修复等。
此外,国家环保部也已颁布污染场地修复《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地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等五个技术文件,用于指导污染场地调查评估。
然而,不少专家反映,当前整体而言,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工作仍面临多方面挑战,例如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严重滞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滞后、缺失,污染种类、浓度限值标准缺乏,土壤修复目标不明确,土壤修复技术、装备、药剂研发储备不足、成功案例少,如何防治修复过程二次污染等问题。
亟待立法、标准、技术等多举措
切实推进土壤污染修复
针对上述土壤污染现实情况,受访专家学者建议,多措并举改善土壤污染修复工作实效。
其一,建议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国家已将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立法纳入计划,前期已做大量工作,建议加快立法步伐,明确各部门的法律责任、义务、规范其生产和生活活动,做到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气、水、固废、土壤污染同防同治。提升土壤地力和防治污染,确保我国食用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双重安全。
魏复盛建议,制订国家层面的“农药管理法”和“化肥管理法”,借鉴欧美的先进经验,强化农药的登记和再登记管理,实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强化化肥的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当季化肥的利用率。参考欧盟做法,实行化肥总量控制,减少氮磷肥的施用量,多用有机肥,提高肥料的有效利用率,提升土壤肥力和农产品的品质。
其二,借鉴国外“双指标”和“分级标准”的经验,政府组织研究修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研究制订土壤污染因子的“全量”和“可溶态”双指标标准体系,为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双指标”的基础上,再根据国情和地方实情研究制订分级标准体系,为土壤的分级开发利用和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提供标准性依据。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胡清认为,符合中国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土壤修复标准体系,应当包括政治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培训体系等方面内容。
其三,加强土地污染修复的技术研发和示范,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技术准入门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每年编制修复的成功案例进行推广。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广贺说,当前推进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技术软肋突出,往往就事论事解决、缺乏创新思路,“必须培养土地污染修复工程高层次的设计和策划队伍,培育创新性和引领性的工程思维,能够在绿色修复、低成本修复方面提出新理念。”记者 方问禹 倪元锦
(经济参考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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