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化解风险应建立有效举债约束机制
截至2月20日,全国各省(区、市)财政预算报告已经悉数公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语句频繁出现,凸显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伴随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比往年有所加大。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本在于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
浙江省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一些市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压力较大。”《关于吉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也提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各级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湖南省的预算草案则直接点出,“偿债压力很大,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行存在隐患,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针对地方政府发债尤其是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手段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再加上今后一段时间地方城建压力较大,因此我国仍处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累积期。
根据国家审计署披露的信息,去年和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将进入集中偿还期,约有42%的地方债务于2012年底前到期,53%的地方债务将于2013年底前到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则告诉记者,一方面地方政府发债的绝对额还在增长,一方面债务偿还压力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而加大,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比往年有所加大。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经济学家管清友(微博)日前撰文指出,仅从国家审计署的统计数据来看,乐观地说,中国大约还有10年的政府债务扩张期。但悲观地来说,中国在未来3至5年,确实要严防债务危机的风险。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指出,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本身来看,它和债务规模以及债务自身结构有关。一方面,若一地债务总量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偏高,则偿债风险就偏高;另一方面,若一地地市级以下的地方融资平台占比较高,则风险也偏高。因为一般地市级之下的融资项目很多属于银行的限制贷款项目,效益也较低。
赵全厚指出,这两年,少数地方债务风险爆发的教训说明,恰恰是一些城市,由于对现金流估计过于乐观,实施过于激进的债务战略,使得负债率过高。如一些西部城市对优势资源估值过高,或者一些东部地区青睐于城市整体搬迁的“造城运动”,或者一些欠发达城市将大量资金投向光伏等新兴产业;一旦资源价格剧烈波动,或者经济增速大幅下滑,或者光伏产业出现产能过剩,这些城市的地方政府都将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这些“债务陷阱”都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要极力避免的。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隐患,各地政府在各自的2013年的预算报告中,也提出了一些计划中的对策。《关于云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就提出,“及时补充偿债准备金,有效应对偿债压力。逐步建立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改进完善地方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补充偿债准备金等机制肯定能够化解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但根本上而言,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是在于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举债激励约束机制,即约束地方政府举债冲动,使其量力而为。”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宗良则建议,未来可进一步尝试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两者有机结合的方式,这样多元化的举债方式更有利于政府债务的期限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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