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理性之下,经济人自然追求效率最大化,这无可厚非。也正因此,企业家不一定是制度改良的推动者,甚至往往利用制度而寻租,这就是原罪论与仇富论在国内大行其道的土壤。放眼当下,国人的问题并非工具理性不足(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人的工具理性过分发达),而在于价值理性之不足,而唯有新价值得到社会阶层的认同,能够在获得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之上进步,中国社会之改良才能踏上正途。
也正因此,变动时代,由于企业家的角色给定,其企业家的选择往往也是被动,即使主动,结果很可能没有什么不同。冯仑曾总结过去一百年的企业家四种选择,张謇是第一种,学问好,出身状元,又是立宪派的首领,可谓理想与事业兼备,在政治与经济的变化算是游刃有余,第二种则以在1952年自杀的卢作孚为代表,同样是理想主义,却在政治转换中不能适应;第三种则舍弃身家投身政治,以荣毅仁为代表;还有一种,则是三十六计走为上,有如韦小宝的一走了之。
用脚投票,这已经是是弱者的终极反抗,无奈的最后一招。企业家绝不是改造社会的英雄,从分工角度而言也是如此,也往往容易成为被民粹牺牲的一个阶层,即使在民主社会也不例外;即使煌煌如罗斯福新政,其背后也有不少私营业主成为其新政的悄无声息的牺牲品。
也正因此,所谓企业家的责任,仍旧可以立足于做好其本职工作,这仍旧是企业家的最大社会责任。办好一家企业,有利于其顾客、员工与股东,这就是微观个体而言企业家能够做出的最大贡献——自然,如果企业家是追求发展机会而兴旺,将远好于依靠寻租而兴旺。事实上,寻租日益显示出其双面性,与权力的接近即是获利捷径,也可能带来毁灭,最近大连的案例或许可予人以启示。
令人悲观的是,即使一些企业家对接近权力有所戒惧、有此自觉,也只不过是把寻租机会让给了不那么成功、不那么有廉耻心、不那么有长远打算的未来企业家,这也是游戏规则给定之下的“逐底竞争”。从这个意义上,呼吁企业家的“高尚”,其功效只能是缓慢积累的。
企业家并非社会改良的直接推动者,并不意味着企业家在变动时代无所作为,企业家仍可以通过自身的选择来传递其价值观,无论直接或间接。回顾民国,四种企业家选择的结果或许差不多,但是选择本身也是一种价值导向,无论工具理性之上还是价值理性至上,其实都是一种价值观的传递,这种选择本身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也可以为后人所知,否则我们何以今天还在追思张謇。
怎么办仍是中国企业家的集体焦虑,企业公民的概念看似有些空中楼阁,企业家首先应该学做公民,尽最大可能争取自己的公民权益以及自由,这一点其实与其他民众并无区别——甚至,伴随着中国社会民粹化的趋势日重,企业家甚至会遭遇各界的更大压力,中国企业家应该为此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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