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要面向小微型企业
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30 亿元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昨日, 记者从国家工信部获悉,国务院于近日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明确从财税、融资等多方面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
《分工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 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 亿元扩大至141.7 亿元,以后逐年增加;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 亿元,分5 年到位,2012 年安排30 亿元, 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分工方案》提到,要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 培育和支持3000 家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孵化器,到2015 年,在孵企业规模达到10 万家以上。到2015 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 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重点培育认定500 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记者黄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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