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财政部长:严禁变相减免税 坚决不收“过头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12/8/30 9:34:16   
>> 相关新闻链接
·我国将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沪深交易所发布转融通业务规则 转融资先行启动
·国务院决定取消调整314项审批项目 ·地方产业规划冒进 50天发布7万亿投资计划
·工信部力挺移动互联网产业升级 ·近四成省份上半年财政收入未达目标 征缴或加码
·8种产品不再强制性产品认证 ·食用油调控新政:发改委建五大油企价格汇报制
·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提高 ·万家企业将获20项重点质量服务

  在稳增长和财税收入大幅下降的双重压力之下,征“过头税”和变相减免税的苗头同时出现。

  在地方的税收征管中,前者是用来招商引资,后者则是为了完成税收任务。

  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财政部高层的重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情况报告时说,今年要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坚决不收“过头税”,同时严禁变相减免税。

  变相“过头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税收征管中很少出现超过法定税负征收“过头税”的行为,税务机关绝大部分“过头税”都是变相和隐蔽的。

  最常见的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征收率,并加强征管力度。有时还会采用提前征收的方式,和企业商量将下一年部分税收提前到今年征收,以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

  更加隐蔽的一种“过头税”,是税务部门在核定税收优惠的税制要素时设置高门槛,把一些本来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排除在外,这在认定高科技企业方面很常见。

  施正文表示,中国法定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赋予了税务部门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税务部门的上述行为都是违法的。

  谢旭人表示坚决不收 “过头税”的同时,要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但严禁擅自减免或缓征税款,严禁越权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免税,或采取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税。

  严禁变相减免税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税收收入,但施正文认为谢旭人之所以特别提出这一点,与当前地方政府“稳增长”过程中表现出的强烈招商引资的冲动有关。

  根据中国的税法,所有与税收减免相关的权力全部收归中央,地方政府只在个别税种上有调节征收率的些许权力,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往往给资本方开出非常优惠的税收减免条件,最常见的便是先征后返。这本质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非税收入增速快

  同时谢旭人强调严格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切实依法依规征收,坚决防止虚增非税收入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情况的发生。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下滑,各级政府都感受到近年来少有的财政压力,在主体税种增幅大幅回落的情况下,非税收入也在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财源之一。

  经常走京港澳高速的王小姐最近发现在河北、北京交界处执法站明显加强了执法力度。上周末她从山西回北京,在收费站口被交警拦下去交超速罚款,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时120公里,罚单显示车速为128公里/小时,罚款100元,在执法站交款。

  王小姐向记者表示,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排队交罚款的场面,她排了大半个小时才把罚款交了,车堵在执法站不远的公路上很长时间才开出来。

  今年以来,包括超速罚款在内的非税收入增速大大超过财政收入的整体增速,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之一。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全国财政非税收入10459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中央非税收入2300亿元,增长49.3%,地方非税收入8159亿元,同比增加1668亿元,增长25.7%。

  而同期,全国财政收入74467亿元,增速仅为11.6%。

  施正文表示,每当税收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就会把眼光投向非税收入,但以罚没收入来弥补税收收入严重背离罚没制度的精神和宗旨,并非一种高明的办法。

 
 


责任编辑:cprpu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