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是一场会改变华尔街金融格局的诉讼。
上周三(9月2日),针对阿布扎比商业银行等集体诉讼摩根斯坦利、穆迪、标准普尔等公司的案件,纽约法院法官希拉·希德林(ShiraScheindlin)在裁决中宣布,她“不能够解除”对摩根斯坦利、穆迪、标准普尔等公司的证券欺诈案的指控。
“本次法官的裁决是非常强有力的,是非常意味深长的。”在纽约州执业近20年的资深律师理查德·斯通(RichardStone)这样评论。
以往也有对评级公司的指控。但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评级公司,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自己辩护,声明评级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仅为一种“意见表达”,因此,如果投资者据评级报告而蒙受投资失误,评级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在之前的案例中,这些辩护被证明十分有效。“到目前为止,关于穆迪等三大评级公司的法律诉讼,沒有一场是打赢的。”德勤北美公司经理李粤这样评论。
但本次判决中,希德林法官指出,评级公司的评级报告并非针对“公众”,而只针对一小群投资者发布,因此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作辩护无效。
“如何区分针对公众的自由言论,和为了盈利目的而自由发布的商业言论,长久以来一直都是争论的焦点。”理查德·斯通说,“本次裁决是非常意味深长的。”
因为希德林法官的这一判决,将会打开无数类似案件的大门。如同“安然案”导致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大地震”,一场针对华尔街投资银行和评级公司的诉讼狂潮,将有可能被引发。
诸多因为评级公司的“AAA”评级而大量购入“次贷”债券的全球养老金、共同基金以及其它投资者,将有可能通过法律挽回他们的巨额损失。而事件焦点中的大摩等华尔街投行,以及穆迪等评级公司,如果最终被定罪的话,将面临天文数字般的赔偿责任,也许会面临破产的局面。
10月1日,纽约南区法院将对该案举行听证会。
集体诉讼
回顾阿布扎比商业银行诉讼案,仿佛就是在回顾金融危机从萌芽到高潮的一个完整的“记录片”。
该案是一起集体诉讼案件,主要由阿布扎比商业银行及一些个人投资者组成起诉方。阿布扎比商业银行是一家远在美国万里之外的中东地区银行,总部位于中东富国阿联酋。
2004-2007年期间,阿布扎比商业银行等投资者购买了华尔街投行摩根斯坦利旗下一家名叫“切尼”的结构性投资工具公司(SIV)所发行的住宅按揭证券化产品(RMBS)。
“结构性投资工具(SIV)最大的作用就是将一部分资产和未来收益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同时这部分资产不会受到母公司各种极端情况的影响,如破产倒闭等。”德勤的李粤这样指出。
住宅按揭证券化产品(RMBS),简单地说,就是将数千个美国家庭的住宅按押贷款打包在一起,做成债券,然后根据信用质量的不同,划分成数个不同的等级,出售给其它投资者。
通过这样的“资产证券化”机制,华尔街的投行可以大量买入各类资产,打包后卖给各类投资人套取现金。“证券化”机制就像旋转门一样,只需一笔循环使用的资金,就可以给华尔街投行们带来源源不断的高额收益。
据高盛集团数据,整个RMBS市场规模约11.3万亿美元。而据公开市场数据,除了两房买进的6万亿RMBS债券外,其余均是私人公司持有或者进行了证券化,其中有1万亿美元是次级贷款。
切尼公司的资产价值当时约80亿美元。针对切尼公司的资产,华尔街两大评级公司穆迪、标普,均给出了最高评级——AAA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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